各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福建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编制了《福建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23年试行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编制过程充分吸纳各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经福建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福建能源监管办和福建省发改委最终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按照审定意见,《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原《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闽监能市场〔2020〕17号)《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修订内容的通知》(闽监能市场〔2021〕18号)《关于完善福建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规则有关条款的通知》(闽监能市场〔2022〕11号)同时废止。
《实施细则》执行期间,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向我公司反馈。后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市场建设推进等情况,我公司将组织修订完善。
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福建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23年试行版)》